走进中国百大高校之-31 湖南大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06 09:28:26
湖南大学(Hunan University),简称“湖大”,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为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湖南大学办学起源于公元976年创办的岳麓书院,1903年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26年定名省立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国民政府第15所国立大学;1950年由毛泽东亲笔题写校名。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中更名为中南土木建筑学院,1959年恢复湖南大学校名。2000年与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南大学。
岳麓文脉
北宋开宝九年(976年),潭州太守朱洞创建岳麓书院于岳麓山抱黄洞下。
北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宋真宗召见山长周式,赐 “岳麓书院” 额,岳麓书院遂为中国四大书院之一。
南宋乾道元年(1165年),安抚使刘珙在旧址复建因金军南下被毁的书院,保持了原有规制,并延请张栻主持教事,其后朱熹与张栻论学,史称“朱张会讲”,首开书院会讲先河。
南宋绍熙五年(1194年),朱熹任湖南安抚使时,修整岳麓书院,亲订学规,并讲学其中。
元至正十八年(1368年),因元末战乱,书院毁于战火。
明弘治七年(1494年),经地方官员陈钢、杨茂元、王韬、吴世忠等多次修复扩建,岳麓书院主体建筑第一次集中在中轴线上,奠定了现存建筑基本格局。明代岳麓学术仍以朱张之学为正宗。
明正德二年(1507年),王阳明及其弟子先后至书院讲学,传播心学。
清康熙七年(1668年),巡抚周召南重建因明末混战被毁的书院,基本承明遗制,清代岳麓书院主要传授理学和汉学。
清康熙廿三年(1684年),巡抚丁思孔再修因三藩之乱被毁的书院,次年得康熙御书“学达性天”额及十三经等赐书十六种,便成现存书院中轴后部规制。
清乾隆八年(1743年),乾隆帝赐御书“道南正脉”额,岳麓书院在全国的重要地位再次获得肯定。
清光绪廿三年(1897年),湖南时务学堂创办,后相继改为求实书院、湖南省城大学堂。
清光绪廿九年(1903年),岳麓书院改制,与湖南省城大学堂合并,在旧址上成立湖南高等学堂。学堂仍以书院为校舍,仅将“东西斋舍悉改新式”,而自大门以上,讲堂,文昌阁、藏书楼及周程朱张等祠堂,保留不变。
民国初期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湖南高等学堂停办,未毕业的学生送到湖南公立高等工业学校和湖南高等师范学校继续学习。同年,湖南高等师范学校迁入湖南高等学堂旧址。
1914年,湖南公立高等工业学校按教育部令,正名为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
1917年,湖南高等师范学校奉教育部令停办。同年,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迁入湖南高等师范学校旧址,仍就岳麓书院基址扩建,并创辟实习工厂,从此麓山开始了工科教育建设。
1917年5月,杨昌济与朱剑凡、易培基、杨树达、胡元倓、刘宗向等人联名呈文湖南省政府,倡议将湖南高等师范学校址改办省立湖南大学;9月,湖南省政府正式在岳麓书院半学斋设立湖南大学筹备处。
1924年,湖南省议会议决设立省立湖南大学,指定岳麓书院为校址。
1926年2月1日,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湖南公立商业专门学校、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三校合并,定名湖南大学,为湖南省省立大学,校名匾额悬于岳麓书院大门,并以岳麓书院校舍为第一院。
1927年,省立湖南大学更名为湖南工科大学;同年7月,湖南工科大学停办。
1928年4月,湖南省政府决定恢复省立湖南大学。
1937年7月7日,中华民国政府行政院正式批准省立湖南大学改为国立湖南大学,下设文、法、理、工、商五个学院,成为第十五所国立大学。
艰苦抗战
1939年4月起,日军22次轰炸辰溪龙头脑等地,湖南大学辰溪分校损失严重,艰难办学,长沙会战时期,湖南大学停办。
1942年,国立湖南大学奉教育部令设立工科研究所,该所矿业部招收了学校首届研究生。
建国以降
- 湖南大学
1949年8月,湖南省解放后,湖南省立克强学院、湖南省立音乐专科学校、国立师范学院、私立民国大学归并到湖南大学,组成文艺、社会科学、教育、财经、自然科学、工程、农业等7个学院、25个系;1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李达为湖南大学校长。
1950年4月,教育学院音乐系和音乐专修科师生调往武汉中原大学,工程学院水利系师生调往武汉大学;8月20日,毛泽东应李达的请求,亲笔题写了三个校名供湖南大学选择。
1952年10月,学校工程学院的矿冶系和矿冶研究所调出,与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武汉大学、南昌大学等高校的地质、矿冶学科和专业组建成立中南矿冶学院(今中南大学);11月,工程学院化工系师生调往广州并入华南工学院(今华南理工大学)。
1958年5月,教育部会同城市建设部,将中南土木建筑学院下放,归湖南省领导;6月,在中南土木建筑学院的基础上,成立湖南工学院。
1959年,湖南工学院恢复为湖南大学,增设文、理科,设十二个系,重新确定文、理、工综合性大学发展模式。
1960年7月,湖南大学铁道建筑、桥梁与隧道、铁道运输三个系和部分公共课教研室分离出去,另辟校址成立长沙铁道学院(今中南大学)。
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并在全国恢复高考招生。
1988年,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6年12月,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1998年,学校调整为教育部直属高校。
2000年4月20日,湖南大学与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湖南大学;10月,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成立,成为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56所研究生院之一。
2001年2月,成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
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